用脚步丈量大地,用所学回应所需。刚刚结束的这个暑假,河南省10万余名青年学子走出校园,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见闻、锤炼本领。法治主题实践,是其中一抹亮色。
一群怀揣法治理想的大学生将课堂所学带到雪域高原的街巷、带到寻访法脉的沿途、带到传承非遗的绣房、带到妇女儿童的身边。实践归来,他们看到了什么?有何感受?让我们来听听他们的声音。
去雪域高原 讲法治故事
讲述人:郑州轻工业大学“石榴籽”普法宣讲队 旦增元旦
今年,是我到郑州轻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求学的第二年。假期前,我接到一个任务:暑期普法宣传。和几个来自西藏的同学商议后,我们决定到家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我想,能用自己的所见所学为家乡做些贡献,多么有意义啊。
我立即投入到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中。作为民族工作领域基础性法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目前,西藏7个地(市)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市)。回乡前,社会实践活动指导老师栗想鼓励我们:“你们最懂家乡的风土民情。要立足家乡实际讲好法治故事,把民族团结的种子播撒到群众心里。”
我们的普法小分队一共有5名同学,包括我在内的4人家在拉萨,1人在日喀则。我们4人以进社区楼院开展普法宣传为重点,日喀则的同学计划在当地入户普法。第一次做普法宣传,我们都很兴奋,分工后,立即忙碌起来。
8月21日那天,刚下过雨,拉萨的天空飘着大朵大朵的白云,空气也比平时湿润许多。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街道祥和苑社区的居民早早等在约定地,盼着我们到来。
会议室里,20多位居民端坐前排,听得十分专注。伴着PPT一页页播放,我细致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法条亮点,阐释立法意义以及和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
我印象最深的是,当我说到56个民族是一家时,一位穿着朴素的爷爷激动地说:“这都要感谢党,感谢国家!”还有一位老人,带着他的小孙子来听宣讲,孩子四五岁的样子。爷爷听过我的讲解后,又指着宣传页给孩子讲。孩子睁大眼睛,边看边听,很是认真。宣讲临近尾声,大家齐唱《爱我中华》,每个人都跟着节奏,用汉语放声高唱。那一刻,我很感动,觉得做这件事特别有意义。
远在日喀则的次仁卓嘎同学反复修改宣传稿,积极做准备。虽然去普法的这户人家只有三口人,她的热情也丝毫没有消减。她事后跟我说,那天宣讲她感到很自豪。因为这家人之前并不知道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经施行,他们听得很认真。
这次普法活动让我发现,民族团结这个看似宏大的概念,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就落在群众生活的细微之处。邻里间互相体谅、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遇事互帮互助,就是实实在在维护团结。我相信,该法的施行,必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让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同向、守望相助,共享这盛世繁华。 (全媒体记者 李智文 整理)

郑州轻工业大学“石榴籽”普法宣讲队队员走进居民家中,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石曲 摄
以专业所长 助汴绣传承
讲述人:河南大学“绣法相融,匠心永续”社会实践团队 周琪
这个夏天,我和9名队友组成了一支“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大家有个共同身份——在开封求学的法学学子,也有个共同心愿——能用专业所学,为发源于开封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汴绣做些什么。
近年来,随着文旅融合深度推进,汴绣成为游客热衷购买的纪念品之一,我们团队不少成员也是它的忠实粉丝。但喜欢之外,我们更想走近它、守护它。今年暑假,这个想法终于落了地。在开封汴绣厂刺绣车间,我们沉浸式体验了汴绣技艺。
我领到的任务是绣一朵牡丹。看着老师示范,穿针引线如行云流水,可轮到自己上手,才发现连找准点位都费劲。两个小时过去,我才勉强绣出花朵的轮廓。一位老绣工笑着对我说:“这活儿急不得,一幅好作品,绣上几个月甚至几年都是常事。”那一刻,我们真切感受到,每一幅汴绣作品背后,都凝结着太多看不见的智慧与心血。
在开封宋绣艺术博物馆,我们拜访了年过九旬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汴绣代表性传承人王素花老人。老人格外热情,拉着我们的手,一字一句地说:“孩子们,你们一定要传播汴绣、爱护汴绣,汴绣的传承需要年轻人。”说到动情处,她的眼里泛着泪花。那份沉甸甸的文化情怀让人动容。
感动之余,我们也了解到,汴绣的发展状况并不乐观。开封汴绣厂经营人员王玲告诉我们,汴绣作品的设计、纹样、针法具有独特的知识产权价值,但原创绣稿被抄袭挪用、低成本机器仿制品挤占真汴绣市场的现象时有发生。即便能够维权成功,高昂的维权成本也让许多从业者望而却步。再加上经济回报未知,年轻人更是不敢把青春押在这门手艺上,汴绣市场的创新动力日渐不足。
走访下来,我们愈发感到,保护汴绣的知识产权,得拿出实实在在的办法。队员们从法治角度琢磨了几个方向。
比如,能不能让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更接地气一些?如果相关部门能为汴绣从业者提供免费便捷的著作权登记代办、侵权投诉咨询服务,把服务送到手边,绣工们维权就会少许多阻碍。
比如,单打独斗维权成本太高,能不能由行业协会牵头,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服务部门,碰到涉及多家会员的批量侵权案件,统一委托律师处理,大家分摊费用,降低维权成本。
普法也可以换个“打开方式”。比如做些“30秒教你识别真假汴绣”类的短视频,让法律知识轻巧地“钻”进大家心里。
实践虽已结束,守护却刚刚开始。作为法学学子,我们将持续关注汴绣的知识产权保护,用专业所学为汴绣传承贡献力量。(全媒体记者 王斌 整理)

在开封汴绣厂,河南大学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们围在非遗手艺人身边,近距离观察汴绣绣法。全媒体记者 王铮 摄
访中原大地 寻千年法脉
讲述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文化中原行”实践团队 马啸宇
18名本科生,5支小分队,一个多月走遍河南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这个暑假,我们在中华法律文明博物馆馆长贾国涛老师带领下,开启了一场难忘之旅,在行走中汲取中华法系的思想智慧、感悟法治文明的生生不息。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扎根于脚下土地,哪些可以为今所用,如何去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希望通过这趟研学,你们能找到答案。”出发前,贾老师这样叮嘱。
带着问题,我们一路走一路看。在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我们看到了制度文明演进的清晰足迹;在济源五龙口古代水利设施、武陟县嘉应观御制蛟龙碑旁,我们感受到古老黄河的治理智慧;在叶县县衙里,我们透过“公生明”石碑体悟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我们还来到李斯等法治人物的出生地,走进开封府、三苏园等法治遗存……静默的历史就这样鲜活地铺展在眼前。
如果说,文物遗址让我们看见了法治的“形”,那么,一路遇见的守护者,让我们读懂了法治的“魂”。在位于三门峡市的甘棠苑,一位正在扫地的志愿者阿姨见我们来研学,主动给我们讲起“听讼甘棠”“清官留靴,贪官留帽”的故事。在位于卫辉市的比干庙,马俊渠老师冒着小雨带我们穿行在碑林,为我们讲述比干身守正道、敢于直谏的故事,盼我们“把好的文化传承下去”。在温县卜子夏故里,我们遇到了热爱卜子夏研究的张继峰老人,他说:“‘君子学以致其道’,这‘道’里包含着对秩序与公正的追求”,而这何尝不是他的追求……团队伙伴张今说:“透过他们,我感受到了法治精神在以不同形式传承。”
我们还走进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听他们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故事:商丘市立足本土资源打造法治文化IP、信阳市借助VR等手段为红色法治文化赋能、济源将愚公移山精神融入矛盾纠纷调解和法治文化建设。这些案例让团队伙伴深受启发:邵嘉怡在想“该如何因地制宜打造新时代法治文化品牌”;王婧涵感慨道:“新时代普法要用好技术手段,让传统文化活起来、火起来”;余家旺认为“可以通过情景剧、漫画等形式,将生硬法条进行情景化转化”;王晓娜主动当起讲解员现场试讲,收集青少年听众反馈……
贾国涛老师还专门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晓耕与我们同行。赵教授说:“你们既听到了典籍中的法治故事,又触摸到了散落在山河间的文物古迹,对当前法治建设有了更加真实立体直观的认识,这次经历是非常宝贵的财富。”
确实如此。那天,我们走出比干庙,一道彩虹横跨天际,这一幕被团队伙伴张雨辰记录下来,她说,这趟实践就像一场特殊的成年礼。当我们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风化的碑文、当我们在细雨中聆听守护者的故事,课本上的白纸黑字变成了温暖的人生体验,化作了脚下前行的力量。(全媒体记者 周晓荷 整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文化中原行”实践团队在殷墟博物馆参观研学。张今 摄
洒法治甘霖 护妇幼安康
讲述人: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法护乡野同心筑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实践团队 周芮宇
今年7月,我与7名队友走进邓州市夏集镇的田间地头,用10天时间,把法律知识送到留守妇女和儿童身边。
夏集镇下辖20多个行政村,村里男性多在外务工,留守的老人、妇女和儿童占常住人口的大多数。这样的现状,让我们的这次实践更有意义。我们提前联系镇团委,搜集当地真实案例,把家长里短中的法律盲点,一点点揉进宣讲PPT和宣传册。每一页内容,都经学院老师把关;每一道调查问卷题目,都反复推敲,只为后期的调研报告能站得住脚。
我们的实践活动,主要集中在夏集镇的城隍庙村、岗上村和邓营村,在当地村干部的协调下,党群服务中心成了我们的临时讲堂。
第一场讲座在岗上村开讲。台上,队友曹宇反复叮嘱:“老乡们,遇事儿找法,化解矛盾用法,大家有啥问题都可以问。”台下,我和其他小伙伴把精心印制的宣传册递到乡亲们手中。
讲座刚散,一个阿姨拉住我,眼圈泛红:“妮儿,我丈夫要离婚,说不给娃的抚养费,我……我怕丢人,不敢吭。”她声音发颤,我一边递纸巾,一边攥住她的手。我们当场翻出民法典相关条文,又远程求助学院老师,最终给她厘清了思路:先去镇综治中心和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再走诉讼程序。我安慰她:“阿姨,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不是他说不给就能不给的。”她听着,眼神渐渐定了下来,连声说“谢谢”。
入户走访时,邓营村的李阿姨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丈夫常年在外,她一人拉扯两个孩子,大的上五年级,小的刚上幼儿园。为贴补家用,她在附近厂子找了份工作,可老板给她的工资却明显低于同岗位其他人。她搓着衣角说:“我也不敢争,怕丢了活儿。”我们当即告诉她:“阿姨,同工同酬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是您应得的权利。”我们留下镇里相关部门的电话,教她如何通过投诉来解决这个问题。
10天很短,收获却很满。返校后,我们沉下心撰写调研报告,把所见所闻凝练成一条条建议,思考如何让农村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牢。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被所有人尊崇和践行。我们愿做播撒种子的人,让法治的信念,在乡野间深深扎根、繁茂生长。(全媒体记者 王斌 整理)

在邓州市夏集镇上岗村,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姬雨淼 摄
青春需要这样的双向奔赴
□王斌
每年夏天,由团省委组织的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都会吸引数以万计的大学生走出校园,奔赴乡村、社区、工厂等基层一线,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所学回应社会所需。
1996年开始启动的 “三下乡”,不是新鲜事;但每一年,都有新的年轻人投身其中,留下属于这个夏天的青春故事。
今年,我们聆听了几支与法相关的实践团队的故事与感悟。从雪域高原的零距离普法宣讲,到中原乡村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从非遗知识产权的调研,到传统法律文化的寻访——这些年轻人身上有一个共同点:不满足于课堂上对法条的死记硬背,而是渴望在真实的社会场景中,去检验所学、理解国情、认识自己。
“三下乡”的意义,正在于此。它不是一场简单的“下乡秀”,而是一次青年与社会的深度对话。
象牙塔里,法律是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但到了基层,法律必须回答“抚养费谁来管”“同工同酬怎么才能真正落地”“原创绣稿被抄袭怎么办”“法律该咋讲到群众心坎儿里”等具体而实在的问题。理论到实践的跨越,从来不是轻松的。正是在这一次次的跨越中,青年们才真正理解了“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分量与温度。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是“给予者”,更是“获得者”。基层回馈他们的,是课堂上无法接触到的案例,是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的宝贵经验,更是关于责任与担当的切身感悟。青年在实践中明白,个人的成长只有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青春的答卷才能写得更加掷地有声。
他们用脚步丈量过的土地,用真心倾听过的诉求,都化作青春最生动的注脚。这场双向奔赴,让他们读懂了更加真实而鲜活的中国,也找到了青春该有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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