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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普法助乡村振兴

  为贯彻服务社会的宗旨,助力乡村振兴,今年暑期,我们辽宁大学法学院与法同行志愿服务队走进辽宁省丹东市金山镇金山村进行“三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专业优势为当地百姓提供法律指导、普及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同时深入村民之中,调研当地普法教育现状。此次社会实践活动不仅提供给村民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一个窗口,也使我对于自己作为未来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普法宣讲会开展前,我们志愿小队就前往目的地进行走访调研和活动宣传,我们随机走入农户家中,在帮助村民们采摘果子、清扫院子的同时,与他们沟通起了近年来他们接受的普法教育以及维权方式。采访过程中,我更多地倾听爷爷奶奶们的分享,走访调研的结果让我了解到近年来普法宣传的力度正不断增强,多数村民都能接受到普法教育。但从村民口中我也得知,当地入乡面对面普法还是比较少的,村民接受的“普法宣传”往往还是通过观看新闻以及电视中的普法节目获得,渠道较为受限。

图为服务队成员正在指导村民填写问卷。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王云霞 供图

  整理采访结果并与村委会沟通后,第二天我们在村委会开展了普法宣传会,并在会前进行了集中调研。调研过程中,我帮助了几位不识字的爷爷奶奶填写问卷。在与他们的互动过程中,让我切身体会到了“三下乡”活动的重大意义:“三下乡”活动对于广大农村群众来说,是提升自身文化素养,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窗口;对于我们当代青年学生来说,这是我们了解社会,走向社会,服务社会,学以致用的重要环节;对于社会发展进步来说,这也是意义深远的。

  普法宣讲会上,我们为村民讲解了和他们生活最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法律规定以及一些实际案例的介绍,大部分村民都听得相当认真,有时甚至能听到他们将刚学到的知识与自己的实际生活经验相结合起来进行的小声讨论。台上每位服务队成员讲完,台下都会响起热烈的掌声。正所谓:“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作为一众法学生中普通的一份子,能使书本上笨重枯燥的铅字转化为实践之中捍卫自己权利的武器,这使我们感觉自己之前辛苦的准备都没有白费,也更加感受到了自己学习法律的价值所在。

图为服务队成员在进行普法宣讲。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任伟佳 供图

  不过,在讲解的过程中,我们也意识到了自己所做的一些不足之处。由于所学有限,我们对于很多实务问题都是机械地复述法律规定,不够生动,这是在日后学习中需要改正的部分。“以案普法,以案释法”,让法律知识生动的展现在百姓眼前,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更能让百姓直观感受到法律的用处和重要性。

图为金山村村民在认真听讲。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王云霞 供图

  宣讲会过后,小队成员聚在一起,开始整理整个实践过程中收集的采访、问卷结果,分析当地普法教育有待改革之处。整理过程中,我意识到乡村普法仍然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村民们的法治意识亟待提高。

  问卷结果显示,村民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有较大积极性,参与调查的村民都认为普法宣传是有必要的,从此也可以看出,依法治国的意识已经深入民心,村民虽然还不懂法,但起码其知道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是重要的,其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而村委会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其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农民才有机会提高自己对于法治中国、法治乡村治理的参与感与获得感。为了助力金山村,

  我们又一次到访村委会,将调研结果与当地村委会负责人沟通交流,以期能帮助当地法律工作者和乡村党员干部能够更加深入走进群众,了解群众,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

  普法实践结束了,但并不是一切就画上了终止符。我通过此次实践活动,深深感受到自己作为21世纪青年法学生身上所肩负的责任。社会主义法治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要想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青年人的力量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次普法活动中,不论是我们为乡村振兴做出的一小点贡献,还是在准备过程中学到的知识,都使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我们青年法学生主动出击,才能真正将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光辉未来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愿每一名法学生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法治之光,照亮神州大地每一个角落,使秩序与稳定的清风吹拂每一名国民。(通讯员 陈丹妍)

责任编辑:蒋宇骏